从人性预设的意义上,每一个个体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任何一个个体的自我的独立性和精神世界的丰富性是个体的天然权利,都需要得到保护。
弘扬仁爱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儒家认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在天人合一中,天道处于最高位阶。《中庸》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又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基于此,传统文化规定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道路,那就是克己复礼,进而提出了道德价值实现的不同层次,其基点便是修身。儒家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把握中庸。
孔子曰,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强调中庸很难做。追求人道和天道的统一是中华优秀传统道德观的一大特征。汉代经学史及文学批评史亦应改写。
皮锡瑞《经学通论》云:诗有风雅颂,人人所知也。81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20,页729。王符《潜夫论·释难》: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郑玄注经乃在从马融求学之后,其注《仪礼》时未见《毛传》,不知《诗序》,可见他从马融习《毛诗》时未闻《诗序》。
即便刘歆,也是到晚年才认定此书出周公。这一事实表明,即便《诗序》自始存在,在两汉亦无影响,直至东汉末年才有人引及。
定型说无据,后人可以加增。又引伸之为凡始事、凡兴作之称。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哀帝建平元年(前6),刘歆奏请《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立于学官【12】,其中未含《周官》。
由此亦可以推论,即便当时有六义说,其影响也只局限在《毛诗》学者,对其他学者而言,并不被视为经典说法。只是凭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的记载,才能确认《诗》非孔子所定,孔子只是正之。郑众要论证风雅颂之名早于孔子,意味着此并非普遍认同的常识,若在当时属于常识,郑众无需特别提出来论证。范晔:《后汉书》卷36,第1224页。
古文经学遂失去官方的合法地位,又成为民间的学术,故当时杜林(?—47)有古文不合时务之叹【18】。但是,如果回到汉代经学史,汉代学者对六义与六诗关系的认识远非如后世那么确定。
汉人之认识未必合乎事实,但其认识却对当时社会政治文化产生影响。【57】郑兴曾师事刘歆【55】,明《左传》《周官》,卫宏受郑兴影响,自然熟悉《周官》《左传》【58】。
53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1,第3页。据此可知,东汉末年以前,学者并不知至少不信六义说。159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18,第1434页。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362页。参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卷2,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7页。【36】此段文字清楚表明,郑玄注《仪礼》时并未见到《毛传》,因而未见《诗序》,不知逸诗之义。
【69】依兴古事即依古事为兴,指借古事为譬而表达情志。《毛传》之独标兴体,乃是因其上承孔子以兴说《诗》的传统而然,非承六诗六义的赋比兴说而于其中单独标兴、不言赋比。
以上可见将兴理解为譬喻在西汉具有相当的普遍性。120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6,第469页。
【65】借助他物说明此物,这是先秦时代关于譬的定义。【84】孔安国注:言此诗者,喻己常戒慎,恐有所毁伤。
【92】读古人之诗,了解古人之志,而诗中的古人之志可以起发读者之志。孔颖达解释张逸之问说:逸见风、雅、颂有分段,以为比、赋、兴亦有分段,谓有全篇为比,全篇为兴,欲郑指摘言之。《诗》所谓‘东有圃草也。126 王逸《楚辞章句》注《七谏》飞鸟号其群兮,鹿鸣求其友云:鹿得美草,口甘其味,则求其友而号其侣也。
注释1《毛诗正义》卷1《关雎》疏:比、赋、兴之义,有诗则有之。徐复观主刘歆伪造说,见氏著《周官成立之时代及其思想性格》,台北:学生书局,1980年。
又如《论语·阳货》:?盻召,子欲往。只是经过郑众、贾逵到马融、郑玄的时代,才又建立影响,但当时对于《周礼》的作者及时代依然存在巨大的争议,林孝存著《十论》《七难》排斥之,何休(129—182)认为乃六国阴谋之书,故贾公彦称附离之者大半【21】,道出汉末《周礼》被接受的实际状态。
69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18,第1382页。但当自东汉以后,譬亦有告晓之意,此义同于谕。
按照郑玄的理解,六诗时代的赋、比、兴三类诗在孔子所定《诗》中已合编入风、雅、颂,不可指摘,那么郑玄诠释六诗之赋比兴依据何在?其实是依据《周礼》《左传》等书并参考孔安国等对兴义的诠释所作出的推测,以现代术语言之乃是历史还原与重建。【147】刘熙分经叙述,《诗》,之也云云,所论为《诗》,而非《周礼》。在这种解说中,兴起的涵义发生了方向性的转换,指向诗歌对于读者的心理功能。但经典的诠释与理解实有历史性,沈氏认为误者在当时人未必认同。
若从另一角度视之,孔颖达道出一个事实,即当世学者未见《诗序》。【I1】《礼记·文王世子》:成王有过,则挞伯禽,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
4 关于比兴论历史的评述,见蔡英俊:《比兴物色与情景交融》,台北:大安出版社,1995年,第111-165页。二十四卷,清嘉庆刊阮元校刻本《礼记正义》卷37孔疏作三十四卷。
160 《说文解字》:尃,布也。102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78,104-105页。